新生兒聽力篩查是一種無創傷性檢查,是《母嬰保健法》規定的必檢項目之一,要求新生兒在出生之后,在安靜睡眠狀態下用設備進行聽力檢查。
聽力障礙在新生兒中的發病率約為1.3 %,我國每年有2-6萬聽力損傷兒出生,如果有聽力障礙的兒童能在6個月內被及時發現,使用助聽器等人工方式幫助其建立必要的語言刺激環境,可以使其語言發育不受或少受損害,從而做到聾而不啞,因此,新生兒出生后應盡早做聽力篩查。如果您孩子有以下情況,請高度注意:
1、家屬中有先天性遺傳性耳聾史;
2、圍產期感染包括宮內感染及新生兒期感染;
3、新生兒期膽紅素腦病及高膽紅素血癥;
4、圍產期缺氧性疾病;
5、低體重兒及早產兒;
6、先天畸形,尤其以顱面部畸形合并聽力障礙較多;
7、易患上呼吸道感染的兒童;
8、臨床上懷疑存在聽力障礙和感覺神經功能障礙有關的綜合癥。
家長應如何配合做聽力篩查?
具體而言,可以從篩查前、篩查中和篩查后三個方面進行說明。
篩查前:
1、認真聽篩查人員講解聽力篩查的意義和方法,仔細閱讀知情同意書并簽字;2.最佳的測試結果是在寶寶自然睡眠狀態時獲得,如寶寶煩躁、哭鬧會影響測試結果,因此聽力測試前家長應盡量把寶寶喂飽使其進入睡眠狀態;3、給寶寶換好干凈尿布,使其舒適不哭鬧;4、給寶寶選擇適度的包被,薄則易受驚,太厚則會影響操作。
篩查中:
1、保持安靜,避免交談,關閉一切通訊設備,避免出現噪音;
2、保持寶寶篩查的正確姿勢,露出測試耳,避免遮蓋;
3、測試時家長可將手輕輕撫按在寶寶肩部,使其有安全感;
4、做完一側耳后,不要用力翻動寶寶以免驚醒,應配合醫生輕輕翻轉到對側耳。
篩查后:
1、認真聽取醫生解釋,未通過篩查者,按醫生指示去做;
2、聽力損失高危兒每6個月接受一次聽力監測,直至3周歲;
3、通過篩查者,定期接受醫生的聽力保??;
4、平時注意防止噪聲、藥物等對寶寶聽力的損害;
5、注意觀察寶寶的聽覺和言語發育,可疑發育遲緩者,及時就診排除。